气温骤降 雨雪来袭 全能型冷空气威力有多大?******
1月11日至15日,一股全能型冷空气来袭,将给我国带来剧烈降温、大风及大范围雨雪。全能型冷空气有什么特点?又是如何形成的呢?来听听北京市气候中心气候预测与评估室副主任张英娟的回答。
什么是全能型冷空气?
“全能型冷空气”顾名思义就是冷空气是”全能型“的,它具备了冷空气的所有特征,可以说是冷空气综合体,它的特点是大风风力强、降温幅度很大、影响范围很广,同时还会伴有雨、雪等,在一些地区有可能会达到寒潮标准。
为什么气温也爱“坐过山车”?
冷空气是温度很低的冷气团,这个冷气团多在极地与西伯利亚大陆上形成,然后南下引起强降温、雨雪等。常说的来自西伯利亚的冷空气,其实说的就是冷空气的源地。
西伯利亚和北极是非常寒冷的地区,那里的温度一般可以达到零下几十度。如果冷空气来自西伯利亚,它所经过地区的气温将急剧下降。这种温差可以达到10度以上。尤其是在冬季,可能会在一夜之间感受到春天入冬的感觉,冷空气还会伴随着降雨甚至降雪的天气变化。不过,每次冷空气的强度都不一样。有时强,有时弱,由于移动路径不同,受影响的范围也会有所不同。
气温“坐过山车”,就是温度的骤降陡升。这种现象通常发生在季节转换时期。熟知的“倒春寒”就是这样一种现象,倒春寒发生在春季,春季是冬季向夏季转换的季节,在春季气温迅速回升过程中,冷空气来袭,造成气温的骤然下降。
大幅降温有哪些防寒注意事项?
首先是出行方面,出门增添衣物,注意防寒保暖,做好呼吸道及心脑血管疾病的预防。遇雨雪天气,得注意路面湿滑。大风天气不在有玻璃门窗或大树下,广告牌等地方逗留等。
大风降温天气将对交通出行产生很不利的影响,所以提醒有出行计划的公众多关注气象部门的预报预警信息以及交管部门的路况信息,安排好自己的行程,顺利、安全出行。
其次是居家方面,一是关好门窗,做好水管等防冻措施,另外居家取暖,用火、用电、用气增多,因此要注意用电、用气安全。二是室内空气流通不畅,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风险较高,注意加强防范。
三是生产安全方面。有些施工项目赶工期、抢进度,生产安全方面有隐患,加之不利天气影响,安全事故风险仍然不容忽视。
监 制:战 钊
策划/制作:蔡 琳 肖春芳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